奉獻 

孫約西

奉獻對於基督徒是非常重要的,一個國家人民要送給最高領袖的禮物,都是要選擇最好的,基督徒對神為要表示敬畏祂,感激祂,愛祂,也要送給祂禮物,這個就叫奉獻,在舊約的時代亞伯拉罕為了搭救他的侄兒羅得,因羅得被當時非常兇猛的四個王與五王,其中有所多瑪王征戰,結果四王得勝,把所多瑪所有的財務及人民都擄去了,羅得的全家就在其中,亞伯拉罕得悉此事,率領了全家318個壯丁打敗了四王,就把所多瑪的財務和人民都奪回來了,當他勝利歸來的時候,又有撒冷王麥基洗德,帶著餅和酒,出來迎接;他是至高 神的祭司。他為亞伯蘭祝福,說:“願天地的主,至高的 神,賜福與亞伯蘭。至高的 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裏,是應當稱頌的。”亞伯蘭就把所得的,拿出十分之一來,給麥基洗德。(創14:18-20)

亞伯拉罕為什麼要獻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呢?因為他知道他只有318個人,能夠打敗當時非常兇猛的以基大老瑪為首的四王,而且這四王曾毀滅了周圍許多的國家,若不是上帝的幫助是不可能的,他甘心樂意的獻上了他所得的十分之一。

神帶領以色列人去埃及,在西奈山那裏將利未支派選召出來,特屬於他,又頒佈了許多的律法,其中一條是:地上所有的,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,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,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。(2730凡牛群羊群中,一切從杖下經過的,每第十只要歸給耶和華為聖。(2732所以舊約神規定無論是田裏的土產或者牛羊,你所得到的要獻給神十分之一,神將以色列人所獻的十分之一就給了利未人,所獻上的牛羊一定是沒有殘疾的,如此作神就賜福,到了先知瑪拉基的時代,神就吩咐先知瑪拉基去責備以色列人,你們卻褻瀆我的名,說:耶和華的桌子是污穢的,其上的食物是可藐視的。你們又說:這些事何等煩瑣!並嗤之以鼻。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。你們把搶奪的、瘸腿的、有病的拿來獻上為祭。我豈能從你們手中收納呢?這是耶和華說的。行詭詐的在群中有公羊,他許願卻用有殘疾的獻給主,這人是可咒詛的。因為我是大君王,我的名在外邦中是可畏的。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。

(瑪1:12-14)以色列人沒有照著 神的律法上所規定的,要把好的奉獻給 神,所以他們就遭受到 神的咒詛,神又借著瑪拉基責備在當獻的十分之一上沒有遵守神的吩咐,“人豈可奪取 神之物呢?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。你們卻說: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?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。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,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。”(瑪3:8-9)神又說:“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,使我家有糧,以此試試我,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,傾福與你們,甚至無處可容。萬軍之耶和華說:我必為你們斥責蝗蟲(原文是吞噬者),不容他毀壞你們的土產。你們田間的葡萄樹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。萬軍之耶和華說:萬國必稱你們為有福的,因你們的地必成為喜樂之地。”(瑪3:10-12)

在舊約人若照著神所吩咐的地裏所出的,牛群,羊群所產的獻上十分之一,而且所獻的是好的,就必蒙神的祝福,否則就必遭受神的咒詛。

到了新約的時代,在新約聖經裏卻找不到十分之一這句話,主耶穌沒有吩咐門徒們要奉獻十分之一,使徒的書信裏也沒有看到使徒吩咐信徒當交納十分之一獻給神,既然主耶穌和使徒們都沒有吩咐信徒奉獻十分之一,那麼信徒們要不要奉獻呢?在舊約時期 神同以色列的關係是有條件的,你遵守我就賜福給你,不遵守就懲罰。但在新約裏,卻是愛的互動,主耶穌原本是 神,甘心降卑為人,又甘心舍己,為罪人死且死在十字架上,成了贖罪的羔羊,完全為了拯救罪人,這是一個無私的愛,這樣一位愛人的救主,凡肯接受祂,相信祂,我們就蒙拯救,得稱為義,成為 神的兒子,將來與祂一同在榮耀中,直到永永遠遠。這一位救主耶穌,為了拯救我們賜福給我們,受了極大死的痛苦,我們因著祂得了無比的福分,我們應當怎樣的來回報祂呢?若是我們只奉獻十分之一,十分之二,十分之三,十分之四,甚至十分之十,就算是報答了祂的恩嗎?老實講是遠遠不夠的,愛是不講條件的,一個父母愛子女,是不是因為等孩子長大後孝敬我,我才愛他。不是的,一個孩子生下來父母就無條件的愛他,至於孩子長大孝敬不孝敬那是孩子的事情。如果孩子不能孝敬父母,那父母的心是該何等的心疼。主耶穌和我們的關係也是如此,主耶穌是無條件的愛我們,我們對祂呢?也是應當全心的來愛祂,保羅也講:所以弟兄們,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 神所喜悅的;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。”(羅121)保羅又寫信教導哥林多教會對於奉獻的態度他說:“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,不要作難,不要勉強,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 神所喜愛的”(林後97)所以我們對 神的奉獻是在愛的基礎上,我們受 神無私愛的感動,甘心樂意的把全身奉獻給祂,這是理所當然的。

有的信徒要奉獻十分之一,總是想我在納稅前奉獻十分之一呢?還是在納稅後奉獻十分之一呢?譬如他的年收入是10萬美金,納稅前的十分之一是1萬美金,納稅後剩下了七萬五千美金,十分之一就是七千五百美金。他對神說,我實際的收入是七萬五千元,所以我就奉獻七千五百元。請問主耶穌聽到了這句話,祂的心裏是難過呢?還是高興呢?這樣的奉獻是捐得樂意嗎?有一個信徒在聚會時奉獻,從錢包裏幾張的一塊錢中找一張最舊的放在奉獻箱裏。這樣的奉獻,主的心會很傷痛的,這樣的奉獻是羞辱主,不如不奉獻好。聖經中記載著一個窮寡婦只奉獻了兩個小錢,主耶穌說她的奉獻比眾人都多。她不是奉獻十分之一,她乃是把她養生的錢全奉獻上去。奉獻的錢雖然少之又少,主不是因為奉獻的多少,奉獻得多的主說他們是有餘的,把剩餘的奉獻上去。而是因著這個窮寡婦愛主的心,甘心樂意地把養生的錢全擺上,這個奉獻使神的心大有喜樂,所以我們的奉獻一定要在愛的基礎上,甘心樂意地奉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