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14个人从死里复活的信心使徒:史密斯·维格沃斯

叫死人复活只是史密斯·维格沃斯(Smith Wigglesworth)的服事之一。这位20世纪初期信心奇大无比的基督徒,领受神特别的恩膏,神迹奇事不断随着他,见证他所传的道。这位原本是水管工的传道人有“绝对的信心”,他认为,人若单纯顺服,就是信心所结的果子,其实没有甚么可夸之处。维格沃斯的服事有三大特色,第一是他的信心刚强果断;其次,他的教导有特殊的恩膏;第三,他有丰富的怜悯心肠。

 

接受福音

1859年史密斯·维格沃斯出生在一个非常贫穷的家庭。他的父亲做体力活,报酬很低。为了家庭生计,史密斯6岁时就去干活。6岁他拔萝卜,7岁他在毛纺厂干活一天工作十二小时。他的父母不认识上帝,但史密斯心里渴望认识神。他小时候,就会在田野里祈祷。他的祖母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基督徒,她是一个卫理公会的信徒,常带着史密斯去参加聚会。在其中的一次聚会中,当唱到一首耶稣是羔羊的赞美诗时,小史密斯明白了神对他的爱,就在那一天他决定相信耶稣基督接受祂做救主。他立刻被传福音的愿望充满,并带领自己的母亲信了耶稣。

在他成长的过程中,史密斯参加了好几个教会。他先去了圣公会教堂,然后13岁时去了卫理公会。他16岁时参加了救世军。他深深地感到被呼召为失丧的灵魂禁食和祷告。他看见许多人来到基督面前。

18岁时,史密斯在羊毛厂遇到一位虔诚的弟兄,传给他水管工的手艺。当他们在一起工作时,那人也把洗礼的意义和重要性讲解给史密斯听。史密斯非常渴望遵行神的命令,因此,过不久便接受洗礼。就在同时,他也明白基督再来的道理,当时他十分相信二十世纪初耶稣就会再来,因此他决心改变他所接触到的每一个人,希望他们都能立刻 “调转人生的方向”。那时,救世军正经历到一个巨大的神的能力。他描述聚会时的情形,“很多人扑倒在圣灵的大能下,有时一次长达二十四个小时。”他们会祷告和禁食,呼求那一周拯救五十或一百人,并且他们会看到他们的祷告得应验。

他在20岁时移居利物浦,白天继续工作,在空闲时间服侍。他感到神呼召他服侍少年人,把他们带去聚会。他们都是些贫穷和衣衫褴褛的孩子,他经常喂养和照顾他们。他们有数百人得救。史密斯经常被邀请在救世军大会上讲道,在神的大能下他常破碎自己和痛哭。在那些大会上,许多人通过这位未经训练的人悔改。23岁时,他回到布拉德福德,继续在救世军里服侍。

 

经历神医治的大能

在布拉德福德他遇见玛丽(Mary Jane Featherstone),也称为波莉,是一个温和的讲师的女儿。她离家去布拉德福德做女佣。一天晚上,她被救世军的一个大会吸引。她听了女传道吉普斯(Gipsy Tillie Smith)的讲道,接受了基督。史密斯也在那次大会中,他看到了她对上帝的心。波莉成为一个积极的救世军成员,被救世军的布斯将军任用。史密斯和波莉建立了友谊,波莉被派去苏格兰帮助救世军的一个新任务。最终她又回到了布拉德福德,嫁给了史密斯,因为他非常爱她。

这对夫妇一起向失丧的人传福音。他们在城中的贫民区开了一座小教会。波莉讲道,史密斯在台前呼召。然而,有一段时间,史密斯忙于水管工的工作,他的布道的热情开始消退。波莉继续服侍,使史密斯感到愧疚。有一天,史密斯在利兹镇工作时,他听到一个医治大会。他和波莉说了这大会。波莉患病需要医治,所以他们去参加大会,波莉在会上被医治了。

面对妻子被医治的事实和自己的病痛,史密斯有些犹豫不决。他从幼年就受痔疮之苦,有一位传道人为史密斯作信心医治的祷告,要求史密斯必须绝对信靠祷告的能力。在此之前,史密斯几乎每天使用“泻盐”。当他完全信赖神的大能之后,就停止使用泻盐。结果发现痔疮的毛病竟然不药自愈,后来也始终没有复发过。他们有五个孩子,一个女孩和四个男孩。一天早上,两个男孩生病了,他们为孩子们祈祷,上帝的力量降临,他们立刻就痊愈了。从此史密斯更增添对神医治的信心。

但史密斯不敢确定上帝是否会用他来医治病人。有一间祈祷院要求史密斯,当他们不在的时候能代替牧师讲道。起先,史密斯不敢答应,但在场许多位传道人都肯定他足能胜任,史密斯一时无法推辞,他只好硬着头皮上台。当聚会快结束时,有十五个人走到台前渴望得到医治。其中有一位撑着拐杖蹒跚走到台前,史密斯为他祷告后,那人立刻得到医治,丢掉拐杖,到处蹦蹦跳跳。看见这个神迹,全会众当中感到最惊讶的就是史密斯本人。从那次聚会起,史密斯服事的门终于打开了。

很快的,史密斯就遇到第一个挑战,那是一桩攸关生死的问题。一位敬畏主的朋友,妻子病入膏肓,医师说她绝对熬不过当天晚上。史密斯的朋友虽然不相信妻子会死得那么快,然而他却不知所措。史密斯决定去帮助这个家庭解决难题。首先史密斯请妇人的丈夫祷告,结果那个丈夫充满悲情,边哭边祷告,史密斯再也无法忍受这种消极、软弱、悲情的祷告,就大声说:“主啊,拦阻这人的口!”史密斯的声音极大,几乎街上的人都听得见。那位丈夫因此便停止祷告。

史密斯从口袋里拿出一瓶橄榄油,奉主耶稣的名,把整瓶油倒在那女士的身上。当时史密斯站在那女士的床头,忽然间他经历了第一个异象。他说:“主耶稣忽然显现,我的眼睛注视着祂,祂就对我露出温柔的微笑……我永远也忘不了这个异象,因为这个异象简直太美了!”在这个异象消失过后不久,那女士似乎充满了新生命,忽然坐了起来。后来她还生了好几个孩子,甚至比她丈夫活得更久。

 

被圣灵充满

1907年,48岁的史密斯经历到生命的另一个转换点。他听说在某个地方有一群人接受了圣灵的洗并说方言,因此很想亲自去看个究竟。在这之前史密斯认为自己已经接受了所谓圣灵的洗。他们夫妇相信这种当时在教会里面流行的想法,认为一个人“成圣当日”就同时领受了圣灵的洗,但五旬节的信仰不是这样教导,圣经告诉我们重生和圣灵充满是上帝两种不同阶段的工作。重生得救可以取得成圣的地位,而圣灵充满可以取得事奉的能力。

史密斯满心迫切渴望经历“圣灵的洗”,于是就到救世军的会堂专心祷告。结果他被神的大能击倒在地上三次。虽然救世军的同工警告他不要一味追求方言,不过史密斯却非常渴望从这方面来认识神。为了追求说方言的恩赐,接连祷告四天竟然落空。有一位师母就告诉他:“你所需要的是圣灵的充满,而不是追求说方言。”于是史密斯很谦卑地要求在离去之前,请师母为他按手祷告。师母为他作了简短有力的祷告,便走出房间。就在那时,圣灵的火从天上降下,史密斯就沐浴在圣灵的大能与荣耀里。他在异象中看见一个空的十字架,耶稣高升到神的右边。看到这个奇妙的异象,史密斯很想赞美、敬拜神。但一开口就说出方言,他终于得到圣灵的膏抹。

不久史密斯就面临一生中最大的伤痛。当他在火车站准备前往苏格兰时,突然接到不幸的消息。史密斯的妻子波莉从外面返家途中,突然心脏病发,当他迅速赶回妻子床边时,发现妻子早已身亡。史密斯很不甘心,立刻斥责死亡,希望妻子能从死里复活,但稍过片刻,主就告诉他:“不是别人,是我亲手把她接回天家的。” 主既然这样说了,史密斯就算很伤心也不敢再坚持,放手让这个他钟爱多年的伴侣回到主身旁。

后来史密斯就和女儿、女婿展开全国的服事。英国的报纸向来很少报导宗教新闻。然而每日镜报(The Daily Mirror)却很不寻常,不但在头版报导史密斯的服事,还刊登四帧照片。由于这家报纸的发行量最大,因此好几百人闻讯赶来接受史密斯的服事。史密斯在信心方面得到神特别的启示,他的教导也很吸引大众。史密斯的信心绝不是“只期望”祷告能奏效,他的信心是异常的坚定,使许多刚硬的罪人都被融化,变得十分爱主。

史密斯对于信心的见解十分简单:就是要有“绝对的信心”,史密斯常常这样强调:“每一个人相信神的程度都不同,神就是因为你的信心与众不同,因此祂越过一百万人,特地来膏抹你。”有许多书试图分析史密斯特殊能力的秘诀,其实答案非常简单。他那伟大的信心来自于他与耶稣基督的关系。他跟主的“这一层关系”就是他能面对任何情况的答案。神不会特别偏爱谁,只借着真心信赖祂的人彰显出神迹奇事。

 

靠信心、医治、大复兴

有一个孩童病得很厉害,家人请史密斯前来为孩子祷告。当史密斯来到他们家时,孩子的母亲在门口告诉他:“你来晚了,如今无论做甚么都太迟了。”史密斯却告诉她: “神差派我到任何地方,从来都未曾发生过太迟的情况。”孩子的病情确实过于严重,只要稍微搬动他,心跳就会停止而一命呜呼。不用说,在这情况下家人都没有信心,孩子本身也病得昏昏沉沉的,没有信心可言。于是史密斯吩咐家人为孩子穿上袜子,等一下可以起来行走。然后进入孩子的房间,关上门,他告诉那奄奄一息的孩子马上会经历到前所未有的事:“当我按手在你身上时,神的荣耀就会充满这个房间,甚至连我都会站立不住,跌在地上。”当史密斯的手一触摸到孩子的时候,神的大能果然充满整个房间,由于太强烈,史密斯真的就跌倒在地上。忽然间,孩子开始高声呼喊:“主啊,这是彰显你的荣耀!”史密斯还躺在地上时,孩子却爬起来穿衣服。打开房门,大叫:“爸爸,神医治我了,我已经痊愈了!”

神的荣耀过于强烈,孩子的父母也都跌倒在地上。孩子的姐姐刚从精神病院回来,神志也立刻苏醒。整个村落听到这个消息,大家都很感动。因此也为整个城市带来大复兴。

当史密斯的信心增加后,神又教导他另一项信心的原则:信心必须要有响应。史密斯发现一项圣经真理︰凡是接受神的人,对圣经的话必须有反应,才能产生果效。于是他在每一次聚会皆运用这项信心的原则。他在台上呼召时,往往会这样说:“假使你向前走一呎,你就能蒙福;假使你向前走一码,保证你会更加蒙福;假使你肯走到台上来,我们会为你祷告,神会丰富供应你,使你毫无匮乏。”这就成为他信心服事的核心真理。因着这样的要求甚至被许多人贴上“无情”的标签。事实上,史密斯一切的行动都是由于他强烈的同情心,和对神坚定的信心所产生的结果。基督徒如果渴望见到圣灵的彰显,就必须对自己所信服的真理有所响应。有时候,对于少数信心不足的信徒,史密斯还必须主动去帮助他,因为他十分重视信徒个别的信心响应。

例如,某次在聚会中,他呼召凡是愿意得医治的人可以来到台前,一位年轻女士表示愿意接受医治,当事人深受肺结核所苦,当她走到通道时,史密斯告诉她:“现在我要为你祷告,祷告后你就能够在这个屋内到处跑。”祷告过后,他就大喊:“跑啊,妇人,开始跑啊!”妇人回答说:“我连站都站不稳,怎么能跑呢?”史密斯大叫:“不要跟我争论,照我的话去做!”她还是犹豫不决,史密斯不得不从台上跳下来,抓住她就开始跑。起初她紧紧靠着史密斯,直到她的速度慢慢加快,最后她终于不用靠别人帮忙,自己可以在会场内奔跑。

在同一次聚会中,还有另一位女士,严重的坐骨神经痛影响到她的脚。史密斯告诉她:“起来跑!”当史密斯推动她时,她还三心二意,不十分情愿。史密斯拉着她跑,她则紧紧抓住他,后来,神的大能降下来,那位女士也就完全得医治。此后几晚的聚会,她都拒搭电车,靠自己的双脚走到会场。

1921年,史密斯的服事炙手可热。各国的邀请函纷纷涌进他家,因此他展开一生中为期最长的布道旅行。虽然他在欧美各国是家喻户晓的人物,可是到了斯里兰卡的科伦坡,却没有人认识他。但在短短几天内也造成轰动,聚会的地点人满为患、一位难求,许多人必须站在外面。会后,史密斯经过成千的人群,触摸他们,相信神也与他们同在。根据报导,史密斯的“影子”照在群众身上,就像圣经描述彼得的身影一样(徒5:15),结果好几十人居然病得医治。

为病人按手祷告

1922年,史密斯前往新西兰和澳洲。有些人认为,新西兰和澳洲的灵恩教会乃是经由史密斯主领的聚会催生的。虽然他在当地只短暂停留数月,但带领数千人得救、得医治,被圣灵充满,说方言。新西兰和澳洲可以说经历到有史以来最大的属灵复兴。

史密斯也非常酷爱神的话,总是不停地研读。出门非带圣经不可,如果身上不带一本圣经就像穿戴不整齐似的。别人的时间花在看报、看小说上;他的时间全用在读经上头。他和朋友分手之前,总不会忘记读一段圣经。他会说:“好不好我们来读一点圣经上的话!”

1932年史密斯向神要求加添十五年寿数给他,以便更忠心服事神。神垂听了他的祷告,照他所求的给他,在那些年间史密斯遍访欧洲、南非和美国。他最大的喜乐,就是看到人对神的话有信心,而带出神迹奇事。他最大的目标就是叫人看见耶稣,而不是看见史密斯。

 

服事的秘诀

但是在他人生中最后的一个月,他曾经这样说:“今天收到许多邮件,包括澳洲、印度、斯里兰卡、美国各地的邀请函,因为众人只看见我。”他很悲伤,终于放声大哭:“可怜的维格沃斯,众人的眼睛只看得见我,这是我多么大的失败。神绝不允许任何人抢夺祂的荣耀,我知道祂很快就会把我取走。”从史密斯·维格沃斯的一生的事奉我们可以看见一个公式那就是:

信心(完全相信神的话语)+同情(对人怀着无限的同情心和怜悯)=神迹(有这个组合自然就产生神迹)

 

1947年3月12日,史密斯终于安息主怀,享年88岁。

他曾使14人从死里复活,他的医治事工是在他53岁时才开始的。他的事奉有四个原则:“第一,读神的话。第二,吞噬神的话直到神的话也吞噬了你。第三,相信神的话。第四,行出神的话。”他70多岁时,每天早上还是四点钟起床吃圣餐,与圣灵有一对一的交通。他从不看任何杂志、报纸或任何属世的电视节目,他几乎整天都在读经或祷告,他喜欢重覆地读经一小时、祷告一小时并随身携带小本圣经。对史密斯而言,他每天只有可能在读经祷告、讲道、传福音、医病赶鬼或谈属灵的事情。若有人找他做任何属世界或属肉体的事,他会认为那人一定是疯了。

他称自己为「世上最渴慕神的人」。